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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日,广陵区卫计委对创建幸福家庭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深入探讨了当前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并形成调研报告发表于2018年7月《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转载于此处,供大家学习借鉴。最后感谢广陵区委党校顾俊剑老师在本文撰写过程中给予的指导。
当前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江苏扬州市广陵区为例
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作为个体“人”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最小社会单位的“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是最重要、最核心的社会组织,也是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经济组织,还是人们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精神家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以提升社会个体家庭幸福感为抓手,从家庭个体成员文明、健康、幸福等要素为落脚点,进而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但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过程中,尚存在重“数字”轻“问题”,重“成果”轻“过程”等问题,影响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创建质量,亟待考量与分析研究。本文拟以扬州市广陵区为例,对扬州市广陵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进行个案研究,找出影响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质量的主要问题与解决问题之对策。
一、幸福家庭创建情况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作为第二批全省幸福家庭建设项目县,近年来,该区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整合政策资源,服务家庭发展,突出工作重点,实施项目支撑,取得明显成效,增强了计生家庭的幸福感。一是强化领导促幸福。广陵区把幸福家庭创建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改革、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任务,成立了由区卫计委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幸福家庭 健康广陵”建设的实施意见》。镇、村两级均成立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确保了幸福家庭创建责任层层落实,活动有序开展。将幸福家庭建设列为卫计委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卫计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设立幸福家庭创建单项奖,实行条线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定期通报考核结果。二是文化引领品幸福。广陵区卫计委以家庭文化因子为切入点,开展一系列家庭文化创建活动与文化设施建设。开展诸如“小手牵大手·幸福路上走”活动、“我心中的幸福”书画征文活动、“幸福家庭·健康广陵”迎国庆广场文艺汇演、“幸福家庭”推荐评选等活动。建成省级人口文化广场,曲江公园、经济开发区公园增添“平衡膳食宝塔”、“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主题元素。三是政策扶持惠幸福。近三年来,确认新增农村奖扶对象5213人、特别扶助对象311人,确认奖扶11990人、特扶871人、城镇奖扶60人,共发放奖扶金3285.127万元。建立持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财政兜底的长效机制,集中登记持证退休企业职工1221人、城镇非从业居民683人,兑现一次性奖励金571.2万元。此外,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与《关于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相关制度的通知》,对特扶对象给予特扶特补。
二、存在的问题
整体联动、部门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未能形成职能优势互补、与相关部门未建立创建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欠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在创建工作上存在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现象。二是未能有完整的政策配套衔接,受当前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对计生家庭尤其是特殊困难家庭,未制定保护家庭传统功能和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未能形成信息共享互动,与公安、民政、统计等部门的服务信息网络不能共享,不能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上还要进一步努力。
宣传教育、精准帮扶力度还不够大。一是进一步形成品牌、创成特色、龙头效应的作用还没有十分凸显,社会知晓面、关注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创建意义认识不到位,基层有畏难情绪,因地制宜地培植文化因素,增强文化自信,打造特色品牌基层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儿童家庭、流动人口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还不够大。三是卫计委部门热衷于开展系列活动,与卫计系统内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手段相对单一,未充分借助互联网,在深度、广度上还有待探索,在开展实实在在的活动、群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专项经费投入不足,社会力量参与有限。一是专项经费投入不足,2015年卫计合并后,由于种种原因,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注资中断,政府财力有限,经费不到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也给幸福家庭创建的升级换挡带来了制约。二是社会力量参与有限,争取社会企事业单位参与有限,公益组织总的来说参与度不高、兴趣不浓,更多是卫计部门唱独角戏。三是志愿者队伍力量投入有待提高,队伍老龄化,中间力量不够。老年人所占比例大,缺少有才干、高学历的中间力量,志愿者队伍的不断老龄化,限制了其服务功能的拓展,志愿服务本身停留在一些低端服务上,一些知识性、趣味性、有效性的活动无法开展。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目标管理,加强宣传力度。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经济发展和家庭幸福有机结合,细化明确幸福家庭创建的目标和任务,并将此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总体规划之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抓好落实,有力推动家庭幸福指数提升。另一方面是加强宣传。要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及互联网等新媒体,全方位、高密度地宣传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升文明素养,增强健康意识,掌握优生知识,增添致富本领,弘扬奉献精神。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创建实效。一是文明倡导。打造一批人口文化宣传精品,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家庭观、幸福观。二是健康促进。习近平总书记“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家庭行动”,探索建立家庭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让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身体健康、精神健康。三是致富发展。要推进创业就业工程,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为城乡妇女增收致富提供有效帮助;要扎实开展扶助关怀活动,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实施精准扶贫;要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风尚,积极探索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和养老服务,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浓厚氛围。四是奉献社会。要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为计划生育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提供志愿者服务,不断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凝聚力。
(三)完善保障机制,强化服务措施。一方面要加强互动协作。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心,切实加强指导和管理,为基层工作搭建平台,横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纵向加强对基层人口计生网络的支持指导,努力形成资源共享、资金整合、力量集聚的整体合力。另一方面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财政专项补助基金,广泛争取社会资助,进一步加大对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困难家庭和特殊老年人家庭的帮扶力度和倾斜力度,为他们解决生活困难,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
(姚敏君、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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