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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群聊号码:643901242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医务工作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医务工作人员共40名,其中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医务工作人员10名,为乡镇卫生院全额事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医务工作人员30名,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长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医务工作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医务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德端正,热爱卫生医疗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四)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2日至2000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报考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医务工作人员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人员,男性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医务工作人员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临床类中级职称人员,男性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1、报考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医务工作人员的,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可放宽至中等医学专业学历;具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报考相关岗位不受学历限制。
2、报考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医务工作人员的,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或临床类中级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专技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必须一致(详见《招聘简章》),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需在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限户籍。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人员;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3+2”专科、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3、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报考证明)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8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山西人事考试网、长治县人民政府网、长治县全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今日黎都》等新闻媒体发布并广泛宣传。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公告发布、表格下载、承诺书打印等均在长治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www.sxczx.gov.cn,请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时刻关注。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需报考者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现场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本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直系亲属代报,代报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和所在社区(村委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2018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长治县民生大厦一楼西大厅
考试费用:100元/人。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
报名所需资料:
(1)《承诺书》一份,需由本人签字确认;
(2)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及准予毕业证明;
(5)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须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有工作单位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有缴纳社会保险经历的工作人员需出具相关证明、证件。
(7)《长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医务工作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医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要求实事求是规范填写,一经聘用将以登记表信息确定相关待遇。
(8)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红底照片5张。照片要求:不着制服等暗示考生个人身份、信息的服饰,女士发式以简练为准,刘海不得超过眉毛。
(9)代理报名人应提供代理报名委托书、与被代理人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0)《招聘简章》中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材料。
以上所需《承诺书》、《长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医务工作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医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证明》等相关资料,均由考生登录长治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
(三)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开考比例
1、报考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医务工作人员,不受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如出现无人报考的岗位,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按要求取消招聘岗位。
2、报考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医务工作人员,开考比例为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1:3,报名人数不达比例要求,则减少相应招聘岗位数,使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其它岗位使用。
所有核减取消和增加的岗位数,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并在长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化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等,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均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及时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即可登录长治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成绩及排名。
3、分数线确定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达1:2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准考证、报到证、本人档案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前,如有放弃不参加资格复审者,依据岗位类别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5、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公布总成绩和入闱名单
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入闱名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并列者,以《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者入闱,如仍并列,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根据总成绩得分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组组织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开始后各个环节所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入闱体检、政审考察环节者,不得随意放弃,如本人自行放弃, 5年内档案均放在长治县不得流转,5年内不得报考长治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如考录长治县公务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其政审考察视为不合格。
(七)确定聘用人选及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自主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先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者先选,并签字确认。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承诺书内容为聘用合同附款双方另行约定内容,考生必须履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定岗定级,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但个人档案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得流转。
拟聘到全额事业编制岗位上的医务工作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动到长治县卫生计生系统以外单位,无论何种原因五年内解聘的,档案满五年后方可流转。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医务工作人员初次聘期为3年,3年期满进行聘期考察考核,聘期考察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
所有被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续聘。
(九)待遇
聘用为全额事业编制的医务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全额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职业年金。
聘用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医务工作人员参照所聘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缴纳五险一金、职业年金。
四、招聘纪律及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县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扰乱招聘工作秩序,阻碍招聘工作。对提供虚假信息、证件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纪、违规被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移交司法机关。
2、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违纪、违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举报电话:0355-8095102(驻卫计局纪检组)
0355-8089347(县卫计局)
五、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长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55-8089347)
长治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附件1:长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医务工作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医务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附件2:《长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医务工作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医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附件5:代理报名委托书
附件6:代理报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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