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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综合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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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高州市医疗服务市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函》、《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以案促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8〕371号)、《关于印发2018年茂名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卫函〔2018〕233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高州市开展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高州市卫生计生局统一部署下,高州市卫生监督所结合实际,认真组织,从6月底开始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综合监督检查是以市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各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高州市卫生监督所成立了综合监督检查小组,依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综合监督检查评分表,通过认真查阅资料、询问调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临床用血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放射诊疗工作、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麻精药品管理情况、医疗废物污水处置、医院感染防控管理、预防接种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10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麻精药品管理记录和处方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消毒供应室情况

  截止目前,高州市卫生监督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90多人次,执法车辆19台次,检查医疗机构33家,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33份。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检验室输血后血袋回收登记本

执法人员现场查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资料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医疗机构能够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管理、消毒隔离管理、医疗废物处置和预防接种等方面较过去有了明显的改进和提高,但少数医疗机构仍存在医疗废弃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收集、医疗废弃物暂存间不符合相关要求、紫外线消毒强度监测记录不完整、未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情况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医疗废物暂存间环境

  卫生监督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现场制作笔录,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高州市卫生计生局进行通报,同时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进行立案处理。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预防接种场所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防护用品

  下一步,高州市卫生监督所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对本次督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从重处罚,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切实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


通讯员:车颖

编 辑:梁水兴

审 核:陈明朗  林潇

终 审:华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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