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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人民医院(城南医院)门面和超市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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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人民医院(城南医院)

门面和超市公开招租公告

 

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镇雄县人民医院(城南医院)对食堂楼建设的11个门面和1个超市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一)11个门面位于镇雄大道。

(二)1个超市位于医院内食堂楼一楼。

(三)①号超市,建筑面积803.14平方米;②号门面建筑面积64.39平方米,③号、④号、⑤号、⑥号、⑦号、⑧号、⑨号、⑩号、⑪号、⑫号建筑面积44.84平方米。

二、招租要求

(一)招租时间暂定为5年。具体时间签合同时约定,三年内不涨租金。第四年起租金每年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增加10%。租用期满,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实行底价竞标,以出价最高者为竞得者。①号底价80万元,②号底价6万元,③号、④号、⑤号、⑥号、⑦号、⑧号、⑨号、⑩号、⑪号、⑫号底价均为4万元。

(三)为方便患者,超市竞得者必须于2018年9月4日前开始营业。

(四)竞标规则。①号每次举牌至少加价1万元,多者不限,低于1万元无效,依次进行;②号、③号、④号、⑤号、⑥号、⑦号、⑧号、⑨号、⑩号、⑪号、⑫号每次举牌至少加价5000元,多者不限,低于5000元无效,依次进行。

(五)报名费用。按标的底价的20%收取报名费用。竞得者,报名费用自动转为租金;未竞得者,报名费用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六)合同签订。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竞得者必须按竞标中标金额的20%向医院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租用合同。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且报名费用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

(七)标的实行先付费后使用,租金按年支付。

三、招租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标。

(二)超市及所有门面一律禁止经营诊所、药店、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及开设娱乐场所。

(三)禁止将超市及门面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时,必须经医院同意。

(四)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改变超市及门面主体结构。

(五)合同期满或合同期内终止合同,医院收回超市及门面时,对承租人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六)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城市卫生管理费、医院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按相关部门核定标准执行,据实按表结算,实行先预缴费用后再使用。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28日止,上班期间(周末正常上班)。

五、报名地点

镇雄县人民医院(城南医院)行政楼五楼院办公室。

六、招租时间

2018年8月29日9时。

七、招租地点

镇雄县人民医院(城南医院)三楼小会议室。

联系人:成国强

联系电话:15894275191

 

备注:有意参与竞标者,可自行到标的所在地了解标的情况,医院不作安排。

 

 

                                                              镇雄县人民医院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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