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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药企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8月31日,江西吉安市药监局发布《吉安市药品流通飞行检查和处理情况公告(2018年 第9号)》。

根据省、市局2018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吉安市流通领域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2018年7月20-25日,市局采取“双随机”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对江西青华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及泰和县忠信药店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进行了药品GSP飞行检查,现将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公告。

其中,江西青华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益生盛和医药有限公司、江西裕康医药有限公司3家被市局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移送市局稽查科依法处理,同时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江西省皓宇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被责令整改、移送市局稽查科依法处理;江西景昌药业有限公司基本符合要求

市局要求各有关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强监管,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并加大对“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各企业的整改情况确认后,各有关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市局药化流通科。

医药地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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