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7日上午,陕西省政府召开“陕西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巡视员张明发布了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做法及成效,陕西省食药监局保健品监管处处长马生学解答了记者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提问。人民日报、新华社等21家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9部门的安排,陕西省食安办组织网信办、工信厅、公安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通信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1部门于2017年7月7日至2018年年底,在全省范围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2578家次,发现问题企业1494家,处理理投诉举报1310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12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31件;检查会议营销现场98场,对违法宣传的会议营销行为立案查处13起;取缔无照经营户119户;侦破违法犯罪案件57起,刑事拘留135人,逮捕90人,起诉52人;检验进口食品、保健食品102批,其中3批食品不符合要求,予以销毁处理;监测食品、保健食品宣传广告8267条,处理违法广告349条次,停播严重违规广告、养生节目118条次;清理互联网有害信息59282条,关闭网站10家,关停微信账号50个,微博账号16个,下架违规APP 8个。
张明表示,通过近一年的专项整治,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有所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和保健食品消费知识的认知能力、认知水平和虚假宣传防范意识得到了提升。经过案件的查处和曝光,有力震慑了食品、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犯罪分子。下一步,将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打建结合,在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日常监管同跟进,制度规范同建立,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保持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高压态势,防止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反弹。
新闻发布后,媒体记者就公众感兴趣的专项整治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怎样开展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如何解决保健食品注册审批时间长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张明和马生学同志逐一解答,并提示广大人民群众,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有保健功能的产品。如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的,可以拨打12331热线电话或向当地食药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陕西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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