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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机构职能大调整!“三定”方案出炉


备受关注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9月10日正式揭晓。中央机构编制网公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显示,多个计划生育相关司局取消,新设老龄健康司、职业健康司、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等。



下面我们根据消息将此次《规定》重点梳理如下: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转变明确


在职能转变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 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 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司局有变化,更名4个,撤销3个,新增4个


从此份文件上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还是21个司局,同之前国家卫计委的内设司局在数量上是等同的,但是下设机构却发生了很大变化,有更名的、撤销的、增加的,新机构设置详情如下:


保留原有名称的司局13个:


仍然保留原名称的司局为办公厅、人事司、财务司、体制改革司、疾病预防控制局、医政医管局、卫生应急办公室、科技教育司、综合监督局、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司、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宣传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更名的司局4个:


“规划与信息司”改为“规划发展和信息化司”


“法制司”改为“法规司”


“基层卫生司”改为“基层卫生健康司”


“妇幼健康服务司”改为“妇幼健康司”


撤销司局3个: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不再保留。


增加司局4个:


老龄健康司、职业健康司、人口健康与家庭发展司、保健局。


新增的四个司局的职责分别为:


老龄健康司。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职业健康司。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人口健康与家庭发展司。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保健局。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中央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党和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从《规划》可以看到原国家卫计委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都已撤掉,增加了老龄健康司、职业健康司、人口健康与家庭发展司、保健局。


这也预示着,国家卫健委的职责方向要从计划生育转向全民健康,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彻底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全文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来源:整理自基层医师公社、决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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