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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预防医学,检验有在招人!

福建省卫生人才
招考公告丨考试真题丨精选练习


  为加快闽北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南平”提供强有力的健康保障,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医学院校毕业生5名,其中:预防医学专业4名、医学检验专业1名,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属编制内人员)。现将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9月11日至2000年9月11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取得。

(七)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八)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应在2018年9月30日前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十)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要求

2018年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岗位简章

         

三、报名办法

10月12日前,考生将个人简历发至电子邮箱;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证明(带二维码验证)1份,邮寄到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

1.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99-8625010

3.联系地址:南平市三元路47号

4.电子邮箱:npcdcbgs@163.com

四、薪酬、福利待遇

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聘用到岗后(即为编制内人员),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待遇,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单位可提供暂时周转房,为新进人员提供住房保障。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题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共两道试题。一道为综合素质题,一道为专业能力题。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思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

2.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业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3.评分办法:面试总分为100分。评分具体方法为:由评委当场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应试人员的最后得分。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看小数点2位后数字,取分数高者。

面试分数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prs.gov.cn)、南平人才网(http://www.nprc.com.cn)、南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npws.gov.cn)。

六、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前一天提交彩照1张(1寸),带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进行资格复核。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八、咨询监督

(一)招聘相关问题,请与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9-8625010,监督举报,请与南平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联系。联系电话:0599-8857629。

(二)成绩查询。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通过南平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查询。

南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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