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的发布,足以看出此次政策层面对于在线慢病处方的“松绑”力度。
来源|亿欧大健康
日前,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一条“允许医师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药师在线审核处方及配送药品”的要求,在医疗界引起轩然大波。
从《通知》原文来看,该条要求对于线上处方的松绑是在“充分发挥电子病历信息化”的“改善医疗服务体验”中提到,并且在全文中,相比“鼓励”、“加强”等字眼,“允许”这一词仅在上述一处出现。
不仅如此,《通知》还提到,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电子病历信息化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这足以看出此次政策层面对于在线慢病处方的“松绑”力度,梳理今年国家和省市地区发布的若干政策,发现这一次再度松绑并非空穴来风,而此次《通知》发布后,还有三个关键点值得医疗健康行业重点关注。
溯源在线处方,此次松绑早有预兆
今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就提到:“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而在5个月前,以压倒性势头受到关注的是,国家正式许可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互联网医院发展,实际上在今年4月,就已经出现线上处方相关政策的“松动”。
与上次不同的是,《通知》围绕“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展开,而电子处方作为互联网+医疗健康当中的重要一环,这一次政策层面的“诚意”显然更足。
在《通知》发布的同日,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其中也提到,构建慢性病防治结合工作机制,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医疗机构提供健康处方。
再看产业层面。互联网医疗是线上处方的最广泛落地场景,而我国的互联网医疗早在2010年左右便露出苗头,并且从2013年开始呈现小爆发。2015年12月,乌镇互联网医院在线多点执业的医生、浙医二院院长王建安开出我国首张互联网在线处方。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王建安所开出的“立普妥”的用药范围亦属于此次发布的《通知》中所提“慢性病”范畴。
此外,关于允许医师开具线上处方的规定,在此次发文前,部分省市地区就曾有试点。在今年6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也有提到,允许注册或者备案的执业医师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允许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三大要点值得重点关注
在国家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事业的监管力度驱使下,此次发布的《通知》,有三点值得行业重点关注。
1.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信息化建设,打通了实现“健康中国”的快速通道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在健康产业发展部分,《纲要》中提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
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信息化建设,有助于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壁垒,在此次发布的《通知》中所提到的“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正是对上述《纲要》所要求的落地表现。
此外,与《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相呼应,该《通知》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互联网医院的“复诊”性质。
2.三类企业将受益获得利好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优先将电子病历信息化向门诊、药学、护理、检验等诊疗环节拓展,全面提升临床诊疗工作的信息化程度。若将这几个环节进行拆分,不难发现有几类企业将在未来发展中受益。
①AI+大健康企业
大数据、云存储、云计算、区块链、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越来越深入,一定程度上是的医院智慧化程度加速提升。随着智能分诊导诊、影像诊断、辅助诊疗等人工智能技术嵌入电子病历信息系统,以新兴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医疗企业将在未来发展中获益。
②互联网医疗企业
毋庸置疑,这一次《通知》的下发对于在此前早早布局互联网医院的企业是一大优势。尽管在2018年前国家层面对于互联网医院的服务形式态度未明确,但如今随着信息化的进一步开放,对于未来将布局互联网医院或其他互联网+医疗业务的企业也是一个明确利好信号。
不仅仅是互联网医院,在线处方所连带的第三方配送公司、慢病管理企业在未来也会有巨大发展机会。
③医疗大数据企业
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有利于推动医疗大数据的积累和深度应用。目前来看,国家“1+5+X”的五大医疗大数据中心正在积极推进,但完善落地还需要较长的时间。
在此过程中,此前已有医疗大数据积累和资源优势的医疗大数据企业通过和国家单位推进合作,在天时、地利、人和兼具的发展机遇下,正确运用已积累的医疗数据,亦可能取得突破性发展。
3.松绑力度足够大,但可开具在线处方的具体病种仍未明确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此次《通知》大大松绑了在线处方权,但国家仍并未明确可开具线上处方的具体病种。
根据“20种常见疾病目录”以及“慢性病病种目录”,例如肺炎、胃炎等疾病实际上已经超出了互联网医院所涉及的“非核心医疗环节”,那么这一类涉及到核心医疗环节的用药,是否可以直接由执业医师在线开具?开具的形式、场景是否有所规定?这一系列问题,或许是未来在监管层面仍然需要完善的。
然而,已经明确的是,开具线上处方的所处机构必须是“实体医院”,所开具人必须属于“执业医师”,且必须通过“审核环节”。此外,在线处方的松绑还并不代表网售处方药的放开,一些医疗行为仍然处于红线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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