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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3、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青海红十字医院2018年度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
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2日下午18时(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青海红十字医院(院内6号楼八楼政治处)。
(二)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1)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学信网打印)、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学信网打印);
4.持有执业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应提供委托函,可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医院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在现场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注:经资格审核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由医院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对该岗位招聘条件进行相应调整后公布予以再次报名。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斗主任 联系电话:0971--8235912
七、考试方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占20%,技能测试占30%),主要测试应聘者应变综合分析能力及专业技能水平。研究生优先聘用,符合报名条件的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笔试结果在院内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面试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由人力资源部测算各岗位参加笔试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数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基点,各相关专业笔试成绩高于该岗位基点分数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低于该岗位基点分数的人员,如有其他岗位需求,依据相关岗位条件进行调剂;不能形成调剂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对象达不到确定比例的,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岗位需求确定具体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八、体检:
体检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七)截止日期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九)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
人力资源部将招聘最终结果,在院内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院内聘用手续。
十一、相关事宜:
其他相关事宜,应聘人员可前往报名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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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青海省红十字医院编外聘用260人公告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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