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二)岗位一览表》。
扫下方二维码获取岗位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四)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开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办法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方式报名,报名时间:
9月13日-9月14日,9月17日 ( 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以下个人材料:
(1)填写《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网上下载后打印);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4)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完成规培证明、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包括进修、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定向委培生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选定一家单位一个岗位报考。
4、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考试与录取办法:
1、面试、笔试
考试采用面试、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或实际操作)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笔试内容以本招聘岗位业务知识为主(其中招聘专业资格条件为初级职称和2017-2018年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笔试以本专业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3、体检、考核
四、公示与聘用
【温州卫计委招聘笔试课程】
【温州卫计委面试课程】
扫下方二维码获取课程详情
咨询电话:0577-56677555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查看温州卫计委招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