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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的居民朋友们请注意,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拉开序幕了!

致全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好!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开始了,欢迎大家积极参加,现将我市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凡持有界首市户口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全员自愿参加界首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在校学生、婴幼儿、长期居住在界首市的外来人员也可自愿参加),全户参保,预产期在2019年的婴儿父母,应提前为未出生的孩子缴纳参保资金。双职工家庭,应为在校(园)子女、预产期在2019年的子女缴纳参保资金。已参加其他国家办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避免重复参保。

如未及时为2019年度出生的婴儿预缴参保费用的,应在新生婴儿出生后三个月内(以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时间为准),补缴新生儿参保费用,全额补缴年度筹资费用710元(标准暂定,含各级财政补贴,具体标准见上级文件),出生三个月后不可再补缴。

二、筹资标准: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

三、筹资缴费时间:201810月1日至12月31日,筹资工作结束后,参保年度内不退保、不补保、不换参保人。

四、参保缴费流程:广大居民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所在村(居)委会缴纳本户参保资金,在缴纳本户参保资金时,要注意留下本户有效联系方式,索要并保存好缴费收据,参保年度内如出现参保信息漏入、信息录入错误等问题时,以缴费收据为原始凭证。

五、参保后待遇享受期限: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

20189月13

 

咨询电话:0558-4862872  

界首市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界首市行政服务中心

 话:0558-486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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