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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限输令升级!多地禁止输液,对基层影响甚大

来源:谷丰观点整理


基层医疗机构开始限制或禁止输液


近几年,国家层面对静脉输液的管控越发严格,静脉输液作为公认最危险的给药方式,逐渐失去门诊市场,现在,新的一波基层限输令又来了。


多地市基层医疗机构收到通知,不得提供静脉给药服务


这次不只是二级以上医院,而是基层医疗机构。近日河南省很多地市的基层医疗机构收到通知(如图),要求全部停止门诊输液,限输令,再次升级。



7月4日,广西卫计委发布关于征求《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行为,推进医疗机构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通知明确,2018年8月1日起,广西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民营医院等),除儿科门诊和急诊科外,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服务。


通知还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起,广西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应逐步减少门诊静脉输液医疗服务工作。


各地停止输液的消息汇编


继2018年4月龙岗区12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普通门诊静脉输液后,深圳龙岗医疗机构也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2018年7月1日起,中医馆、中医类诊所、医务室禁止进行输液治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门诊部、西医类诊所,7月1日起原则上禁止对53种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输液治疗。


2017年11月21日,桂林市卫生计生委发布《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市卫字〔2017〕21号),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二、三级医院除儿科门诊和急诊科外,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


2017年11月8日,辽宁省卫计委宣布,全面取消三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并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将合理用药作为大型医院巡查主要指标。


2017年7月,广东卫计委公布《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明确53种无需静脉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


2016年9月18日,黑龙江省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在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静脉输液的通知》,明确表示:自10月8日起,除儿童医院和三级医院儿科之外,黑龙江省取消三级医院门诊静脉输液。


2016年6月,河南省人民医院取消门诊成人静脉输液。


2016年8月,成都市三级医疗机构将逐步减少或关停门诊输液(除儿科、急诊、特殊专科和日间手术外),到2017年底成都市三级医疗机构全部关停门诊输液。


2016年8月,山西省长治市卫计委在全省率先出台新规,决定从8月1日起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10月1日起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儿童医院和儿科除外)。


2016年3月,四川省人民医院实行停止门诊输液(除儿科和肿瘤门诊化疗)。


2016年4月,北医三院门诊中心不再开展注射及输液治疗。

2016年4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停止门诊成人输液。

2016年4月,湖北省黄石市中心医院取消门诊成人输液。


2016年3月,江西卫计委发文要求严控门诊输液,鼓励探索取消门诊输液服务。


2016年1月,浙江卫计委发文要求三级医院(除儿科和儿童医院)取消抗菌药输液。


2015年11月,江苏卫计委发文要求2016年6月起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停止抗菌药输液,2016年底二级以上医院停止静脉输液。


2014年8月,安徽卫计委发文要求53种不需输液疾病清单。

2014年3月,中国医科大学航空总医院取消了普通门诊静脉输液。

2013年9月,南昌大学二附院取消门诊输液。

2012年4月,北大医院取消门诊输液。


17. 2012年,浙医二院取消门诊输液。


18. 1994年,浙江邵逸夫医院建院起坚持门诊不输液。


现在各级医疗机构实行“输液大禁令”,无论是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还是诊所等,以后想输液都难啊,看来大势所趋,很难改变只能适应了,基层医疗机构抓紧转型,摆脱“靠针吃饭”的局面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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