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海南省药监局发布通知,印发海南省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该方案分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和使用单位两个方面,其整治重点有两个:1. 药店、医疗机构私切滥制等非法加工、配制和变相生产中药饮片的行为;2. 非法窝点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
其中将全面覆盖检查全省所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每家企业每半年开展一轮检查;而对于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批发(含零售连锁)企业,省局将根据情况组织对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表格制作:医药观察家网)
整治方式主要有以下两个:
1. 线索摸排
(1)以曾经私自加工、配制的零售药店、私人诊所为重点,对可能存在无证生产加工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店和医疗机构进行线索排查,主要对私切滥制、掺杂使假、染色增重、购进票据不全、无合法生产厂家资质等行为进行筛查研判,梳理发现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线索。
(2)在省级媒体上发布1~2次公告,发动公众对周围环境、气味等方面有异常情况涉嫌非法生产中药饮片的窝点进行举报。
2. 案件查处
(1)各市县局要对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窝点进行摸排,对整治发现存在中药饮片质量问题、购进票据不全等违法行为,要进行立案查处,依法行政处罚;对无证非法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要依法严厉处罚,并追究责任到人。
(2)充分发挥联打办作用,协调公安部门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对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窝点和当事人进行监控和现场控制,固定证据。对发现涉嫌犯罪的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窝点线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深挖案源,追根溯源,扩大整治成效。涉嫌犯罪的,做好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省局强调,在整治中发现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中不符合GMP、GSP要求的,坚决采取责令整改、收回或撤销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并立案查处,直到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凡是检验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对其产品来源一查到底。对违法违规行为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检查检验结果依法依规公开曝光。
附:海南省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批发(含零售连锁)企业名单
▪ 内容来源:医药观察家网整理(微信号:yyguancha)
▪ 作者:ispring
医药地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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