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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器械申报要点分析


9月14-16日,由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CCFDIE)主办的“第九届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国际会议”在福州召开。泰格捷通法规事务部技术总监周贵应邀出席大会并发表了题为《创新医疗器械申报要点分析》的演讲,分享了创新医疗器械法规背景、资料要求以及申报重点。

 

泰格捷通法规事务部技术总监 周贵


以下为演讲主要内容:


 01 

医疗器械的上市之路


医疗器械行业是一个“慢”行业,从产品最初的立项到最终拿证上市,需要经过研发、验证、检验、体系、临床、审评审批等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短则3-5年,长则可以达到8-10年以上。在这个过程中,几乎每一部都涉及相关法规,需要做好对产品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分析理解。



比如在立项阶段,需要甄别产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或者是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除了大的定义之外,还要考虑国家局发布的各种属性界定器械和相关的变化。以前算医疗器械的,现在未必都算医疗器械,例如很多植物提取剂的凝胶;国外属于医疗器械的,国内未必属于医疗器械。



在研发和验证阶段需要注意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产品命名、临床试验、注册单元、说明书等。

 

例如产品命名,需要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规则》,乱用会带来麻烦。首先监管机构不会批准;其次需要进行分类界定;第三,有可能进不了医保,阻碍销售。预期用途,需要考虑《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GCP》法规,是豁免还是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还需考虑部位和适应症(切忌肆意扩大适应症),容易导致后期临床试验难以设计等问题。确定产品型号规格,使用部位等,需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的指导原则》。



此外,在接下来的体系建立、注册检验、申报资料准备等各个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毫不犹豫的说,医疗器械的上市之路,从一开始就离不开法规事务人员的协助和参与。

 

而随着国内对于医疗器械的审批越来越规范和严苛,尤其对于高值耗材和三类高风险产品,国内企业面临越来越长的注册周期,临床试验成本也不断增加,导致政府资金和外界风险投资也越加谨慎。尤其当企业要立项一个全新技术的产品时(例如世界首创、领先技术),其面临的技术风险、审评风险、投资风险均非常非常高。

 

正是因为考虑到相应产品的高风险,因而我们国家也提出了中国“特色”的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

 

 02 

创新医疗器械的法规依据


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要求加快上市审评审批,对创新医疗器械,给予优先审评审批

 


流程上,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的境内申请人需要向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2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合格的将申报资料及初审意见一并报送国家局受理部门。境外申请人需向国家药品监管局提出申请,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同时,境外申请人应当委托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或者由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规定,创新医疗器械在审评审批过程中都享有一定的优势。比如在属性界定方面,创新医疗器械申报可以直接进行分类界定,在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考核)、检测(注册)、技术审评以及行政审批方面都享受优先,提供专人进行申报前的指导等。


 03 

创新医疗器械的申报资料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申报创新医疗器械需要准备包括申请表、创新的证明文件、技术文件、知识产权情况、研发过程及结果综述等重要材料。并对每一项申请资料都做了具体要求。

 


比如规定申请人需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其使用权,专利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按优先权日)在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申请5年内;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已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检索报告,检索报告中产品核心技术方案为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同时,产品主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需为国内首创,产品性能或者安全性与同类产品比较有根本性改进,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此外,还规定需申请人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研究过程真实和受控,研究数据完整和可溯源。

 

具体要求如下

 

 04 

创新医疗器械的申报重点解析


根据规定,申请的创新医疗器械主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需为国内首创,产品性能或者安全性与同类产品比较有根本性改进,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这其中就提到了4个重点:

 

(1)国内首创:作用机理创新,工作方法创新。

(2)根本性改进:优于现在的同类产品,或提出了全新的治疗手段。

(3)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比如国内首仿,技术跟国际同步或者更先进。

(4)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医院普遍有需求,较大的提升医疗效率,降低临床费用,提高患者健康水平、提早发现并可治等。

 


尤其是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可以通过同类产品对比、临床金标准对比、传统方法对比以及在有效性、安全性以及降低临床费用方面的优势,临床数据与统计学分析的结果;结合文献资料、动物试验研究等进行证明,同时权威机构,著名专家发表的文章,尤其是与产品开发研究相关的专家在国内外著名刊物发表的署名文章也可作为支撑依据。

 

应当注意的是,有两类情况是不适用于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的。第一种情况是I类医疗器械,第二种情况是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仅适用于首次注册的医疗器械,因此不适用于延续注册或者许可事项变更形式。


因此,创新医疗器械的创新点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总结:

 

1、作用机理的创新:新材料、新机制、新的作用方法。

2、临床应用的创新:新的预期用途,新的治疗模式、新的解决方案,治疗方案

3、性能提升:显著性的提高了“同类”产品的性能,提高了患者的存活率;例如诊断试剂类产品的灵敏度和特异性。

4、临床社会价值:大幅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降低医疗社会成本、开创新的治疗领域;临床机构急需。

5、国家“支撑”计划等重大专项支持项目:例如精准医学、肿瘤治疗等领域的重大科研项目。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泰格捷通检测 赵平|供稿」



扩展阅读:

1.中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的挑战和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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