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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游泳场所监督检测情况公示

崂山区游泳场所监督检测情况公示


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单位27家,5家单位因停业未实施检查(青岛市第二中学、青岛望海轩酒店有限公司、青岛合泰恒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崂山区恩惠妈咪孕婴生活馆、崂山区奥冠婴幼儿生活馆)。

共出动车辆30车次,执法人员60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5份。

执法人员对照《2018年游泳场所监督检查表》的要求,逐一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2、建立完整的卫生管理档案;

3、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4、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5、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

7、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

8、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9、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检查中发现辖区内的游泳场馆卫生状况总体上卫生管理规范,卫生状况良好。绝大部分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等证照公示明显;在泳池入口醒目处设置水质公示牌,将泳池水质自测结果(水温、pH、池水余氯等)及时公示;水循环净化消毒装置能够正常运转;消毒药品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卫生管理档案健全等。


同时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检测,共抽检单位26家。


检测结果显示:共18家单位不合格,其中3家单位尿素超标,10家单位细菌总数超标,9家单位游离性余氯超标,其它:温度不合格单位为6家,湿度不合格单位为5家。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召集会议,帮助不合格单位查找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卫生管理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及时组织复查直至问题整改到位。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单位,执法部门及时进行了检测结果告知,组织对不合格指标进行整改后复检,现均为合格。


检查中发现1起游泳场所无证经营单位,依法给予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附:崂山区游泳场所抽检结果(26家)

(点击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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