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人民医院“一站式”服务窗口
服务事项及办理流程
服 务 事 项
1.医学出生证明办理;
2.疾病证明盖章;
3.医保、新农合转诊证明盖章;
4.医保、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申请表盖章;
5.医保、新农合外伤报销申请盖章;
6.残疾证明盖章;
7.死亡证明盖章;
8.取消住院申请;
9.病历复印申请;
办 理 流 程
医学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产科(助产士)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婴儿母亲凭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站式窗口办理。(如领证人非婴儿母亲本人,需提供婴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疾病证明流程:
病人提出办理申请→本院医师开电子版疾病证明→一站式服务窗口盖章→办理完成。
办理新农合、医保转诊流程:
病人提出办理申请→到就诊科室领取转诊审批表填写基本信息→就诊科室医师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科主任审核签字→一站式服务处审核、盖章、登记→县政务大厅办理。
办理医保慢性病/特殊病流程:
病人提出申请→到相应专科领取审批表填写基本信息→专科医师预审,符合办理条件后按照要求填写→一站式服务处:(1)审核、盖章;(2)复印本院住院病人病历及相关资料;(3)保管好病人资料→医务科审核并将审批表交分管院长签字→医务科将病人资料交医保科,病人交病历复印工本费→县社保局办理→县社保局通知病人领证。
办理新农合慢性病/特殊病流程:
病人提出申请→到相应专科领取审批表填写基本信息→专科医师预审,符合办理条件后按照要求填写→一站式服务窗口审核、盖章→县政务大厅办理、领证。
新农合无责任外伤审批流程:
住院期间就诊科室将无责任外伤证明交给病人→病人填写基本信息及受伤、中毒经过及个人承诺并签名盖手印→乡镇或当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证明外伤、中毒经过并盖章→一站式服务窗口审核、盖章、登记→住院处办理。
医保无责任外伤审批流:
住院期间就诊科室将无责任外伤证明交给病人→病人填写基本信息及受伤经过及个人承诺并签名盖手印→单位或受伤在场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或村/居委会证明外伤经过并盖章→一站式服务窗口审核、盖章、登记→住院处办理。
办理残疾证明流程:
病人提出申请→到县政务大厅领取审批表填写基本信息→相应专科由专科医师评审、签字→一站式服务窗口盖章、登记→县政务大厅办理、领证。
办理死亡证明流程:
相关科室值班医师填写死亡证明→1.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00)一站式服务窗口盖章;2.非工作时间(12:00—14:30,18:00—8:00)门诊收费处盖章。
取消住院流程:
接诊科室医师在住院证空白处注明取消住院原因并签字→一站式服务窗口盖章→住院处办理。
复印病历流程:
病人提出申请(管床医师办理出院时应该告知病人是否需要复印病历)→一站式服务处登记→医务科复印、登记→一站式服务窗口通知病人办理→交复印工本费→领取病历复印件。
咨询电话:4963025
急救电话:322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