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河口区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含卫生类31人)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须在2018年10月12日之前落户)。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内聘用人员)不得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9:00—10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0月12日11:00—10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0月12日11:00—10月15日16:00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0月12日11:00—10月16日16:00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两类分别命题。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8日 上午8:30—10:30
(二)面试
医学类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综合素质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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