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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公立医疗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疗机构编外工作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10月8日至2000年10月7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10月7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报考者的学历(指大专及以上)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7、符合以下条件的报考者视同长泰县户籍:
(1)报名截止时父亲、母亲或配偶户口在长泰县;
(2)报名截止时父亲、母亲或配偶为长泰县的企业法人代表(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8、具备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职位及条件
详见《2018年长泰县公立医疗机构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定于2018年10月8日-10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可登录漳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zzhr.com)和长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tai.gov.cn)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下载“长泰县公立医疗机构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填写完整,按要求贴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一张。报名时历届生持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与报名表同版彩照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大专及以上)到长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长泰县武安镇京元南路1号)二楼会议室报名,要求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应对提供材料负责,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则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分别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职位条件中专业设置为临床医学类和中医学类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学类专业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8年10月17 日-10月18日上班时间,领取地点为长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长泰县武安镇京元南路1号)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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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绩计算和体检、考核对象的确定
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并按1:1确定体检对象。考生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且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考核后筛选确定。
七、体检、审核
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医疗和护理、助产岗位者应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执业规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审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审核对象,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
八、公示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将在长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未按时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安排到相应岗位从事相关工作(实行3个月试用期)。
十、其它事项
(一)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参照编内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五险一金”。
(二)有关递补说明:考生因经资格条件审核不符要求的或体检前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或政审考核不合格的职位可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拟聘对象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
(四)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五)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有关的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审核、体检、考核、公示等考务信息都将在漳州市长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请报考者注意登录网站及时了解相关考务信息。
(七)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方案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人:杨伟强/马王銮,联系电话:8332197、6328126。
(十)本公告由长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长泰县公立医疗机构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2、长泰县公立医疗机构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长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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