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计委日前制定《青岛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并提出,自2018年,全市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以下和4‰以下;2019—2020年,各项指标稳中有降,进入全国前列,确保如期实现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市妇幼健康事业“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争创一批省级、国家级母婴安全示范单位。
按妊娠风险对孕产妇进行分级
《方案》提出,青岛医疗机构和相关单位要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即妊娠风险防范制度、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危急重症救治制度、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和约谈通报制度。
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为重点,开展风险防范进高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进医院的“五进” 活动,引导其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非意愿妊娠,从源头防范妊娠风险。医疗机构应建立孕产妇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由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严格落实妊娠风险防范制度。
对于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
在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和救治上,《方案》提出对高危人群进行专案管理。在准确识别高危孕产妇后,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实行专案管理,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助产机构要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在3日内将报告单报送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如孕产妇妊娠风险分类为红色,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
妇幼保健机构接到“红色”风险报告后,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重点人群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测、集中救治。畅通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供血渠道,孕产妇和普通手术同时需要抢救用血时,坚持孕产妇用血优先原则。有条件的区市可设立专项救助基金,用于贫困孕产妇危急重症抢救,避免其因经济原因放弃治疗导致死亡。
综合性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重点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分娩量较大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和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在产后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植入等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处理及出生缺陷防治、早产风险提示、早产儿救治等方面组织开展科研攻关。
上半年共出生44671人
据统计,2018年1-6月份,全市共出生44671人。其中一孩17692人,占出生人口39.61%;二孩25855人,占出生人口57.88%;男孩23072人,女孩21599人。
据了解,2017年全市户籍人口出生11.6万人,其中,二孩7.2万人,占62.2%,二孩占比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在已婚育龄妇女(15-49周岁)持续减少的情况下,全市出生人数增长明显,较政策实施前的2015年增加80%以上。妇女总和生育率1.87,高于2016年全国1.7的水平,较我市“十二五”平均1.3左右的生育水平大幅提高。
文章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赵 波 图片来源:摄图网,版权与荣誉属于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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