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健康、平安、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节,2018年9月14日至29日,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按照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盯紧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科室)、重点环节,组织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传染病防治为重点的卫生计生监督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是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市、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重点对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供水单位落实各项饮用水消毒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水污染事件和水源性疾病的发生。截至9月29日,共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21户、二次供水单位142户,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74份。同时,各县(市、区)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站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巡查,不断提高保障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能力。
二是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切实提高宾馆、酒店、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员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重点对旅游景区的宾馆、酒店和机场、车站、温泉浴场等公共场所开展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据统计,共检查公共场所133户,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298人次、车辆177辆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24份。
三是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让人民群众放心使用餐饮具。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云南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规范》等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范围内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设备、生产用水、清洗消毒、出厂检验、包装标识、销售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次共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31户,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1份,并对出厂前的餐饮具随机抽检80份,进行感官要求、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对抽检不合格的3户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四是强化依法执业责任意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市、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执业资质、临床用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X射线机的防护及使用、抗菌药物、母婴保健、计划生育、中医药管理等诊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两非”、江湖游医等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到目前,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60户,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7人次、车辆183辆次,查处医疗卫生机构4户,查处无证行医4起,罚款0.2万元(大部分案件尚未结案),取缔非法牙科游医摊点2个,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09份。
五是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措施,不断规范依法服务行为。全市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感染管理、疫情报告、医疗废物、污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预防接种等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疗安全。专项检查期间,检查医疗机构571户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户,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1070人次、车辆254辆次,实施行政处罚15户、罚款2.834万元,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534份。
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依法执业责任意识,不断规范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