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孝道”?
《尔雅》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汉代贾谊的《新书》界定为“子爱利亲谓之孝”。东汉许慎在其《说文解字》中云:“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他根据“孝”的小篆字形,认为“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角的形体,与“子”字组合而成的会意字。“老”与“子”合起就是“孝”。“老”是上一代,“子”是下一代,上一代与下一代密不可分。
赡养即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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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孝道的物质基础就是要从物质上供养父母,即赡养父母,生则养,这是子女孝敬父母的最低境界的孝行。儒家提倡在物质生活上要首先保障父母,如果有肉,要首先让老年人吃。孝道强调老年父母在物质生活上的优先性,如果父母生病,要及时诊治,精心照料,多给父母生活和精神上的关怀。
要求子女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应尽力满足父母在物质生活上的各种要求,父母有事应代其劳作,使父母得以安乐、愉悦。
孔子提出“父母唯其疾之忧”,即子女应以父母的疾病为忧的要求,更是儒家孝道的精华思想之一。在这种思想影响下,历代不少子女在父母患病时皆能精心侍奉,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敬亲”(或“尊亲”)即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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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孝道的精髓在于提倡对父母要敬和爱,不仅要求子女对父母尽奉养的义务,更重要是子女对父母有敬爱之心。没有敬和爱,就谈不上孝。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对待父母不仅是物质供养,关键要有对父母的爱,而且发自内心的真挚爱。没有这种爱,不仅谈不上对父母孝敬,而且和饲养犬马没有什么两样。同时,孔子认为,子女履行孝道最困难的就是时刻保持这种爱,即心情愉悦地对待父母。
从人性上讲,父母不仅有衣、食、住、行和人身安全的物质需求,而且也有得到敬爱和尊重的精神需求。
儒家不仅要求子女在物质生活上提倡“养亲”,而且在精神生活上提倡“敬亲(尊亲)”。这是儒家孝行的较高层次要求。
“敬亲”要求子女从内心发出对父母的真诚的敬爱之情,以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使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欣慰,保证他们心情愉快,真正做到“老有所乐”。
“敬亲”是子女对父母发自内心的自然情感流露。它反映了人作为理性动物,在精神上的尊敬要求和情感交流。体现了人的文明和教养程度,是孝道中比“养亲”更高层次的一种孝行。
“安亲”即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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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养亲”和“敬亲”的基础上,儒家又提出“安亲”的要求。“安亲”有两层含义:一是“外安其身”,二是“内安其心。”有人认为,只要赚钱后,替父母买房子,请保姆,吃大餐,去旅游,就是孝顺父母。其实,这只是“外安其身”。作为父母,不仅有物质需求,而且也有追求内心安宁的精神需求。
所以,孝顺父母,不只是“养亲”、“敬亲”,更要提倡“安亲”。“安亲”是要求子女要生活自立,家庭和睦,修身行道,不要违犯刑律,不行不义之事,不做冐险危害生命之事,以免父母为其过错和安全担惊受怕,保证父母心境安宁、平静,从而达到以静养心的目的。
“卒亲”即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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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孔子及其儒家要求子女孝敬父母,不只限于一时一事,而是从其生到其死都要严格地依礼事奉父母,将其孝心贯彻于人生始终。这就是孔子所说的“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同时,儒家还要求子女“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即要求子女在立言、立德、立功上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以扬名显亲,光宗耀祖,做到“慎终追远”,达到“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的目的,这是最高境界的孝道。
所以,只有从生至死对于父母心存深爱、真情,真正做“养亲”、“敬亲”、“安亲”和“卒亲”。
“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传统孝观念不仅要求子女立身,而且要立德、立言、立功,保持家风淳朴,维护家道兴旺,为父母、为家庭取得荣誉,延续父母、家庭及家族的生命。
光宗耀祖,光大宗门,这是传统孝道对子女在家庭伦理范围内的最高要求。我们常说的光宗耀祖、扬名显亲,完成父母未完成的事业,实际上都是对父母的大孝,甚至整个家族都会得到彰显。
孝与感恩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本元素,是中国人品德形成的基础。我国孝道文化包括敬养父母、生育后代、推恩及人、忠孝两全、缅怀先祖等,是一个由个体到整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多元文化。
小孝用体力,中孝兼用心智,大孝则永久维持孝心,也就是不论父母在世与否,都能够心中有父母,终生牢记父母的养育之恩、培育之恩。
孝是中华文化的基础,孝与感恩是思想,是行为,是素养,是态度,是文化,是文明。不孝,便不知感恩;不知感恩,便是不孝。孝是人性,孝是根本,孝是至德。在孝道实践中,由低层次逐步地达到最高层次的孝,才是最高境界的孝道。
可见,做一名大孝至爱的孝子是不容易的。我们从小就在父母的关爱下成长。父母老了,我们必须回报他们。但是,对父母尽孝也是需要学习的,我们希望每个人恭敬而有诚意,好好躬亲实践。
孝敬父母 永远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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