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平安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高明区形成了“党政统筹、政法牵头、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架构,将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十大民生工程”,旨在构建“大平安”的社会治理格局。五年来,我区人民群众安全感、政法工作满意度和平安创建工作知晓率三项指标连续高居珠三角前列,综合排名佛山市首位。“平安高明”已成为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坚强保障,为打造“珠三角最安全区域”、“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目标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平安高明”创建工作没有休止符,我们一直在路上!自10月16日起,区委政法委(区平安办)将对我区平安创建工作成效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本期,政法君带领大家走进“高明区荷城街道”!
2017年以来,高明区荷城街道以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在全区率先创新全面推行驻村警长制度,聘用28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基层经验丰富的警察担任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推进公安工作入村、警务资源驻村、安全保障到村,以党的建设引领基层治理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荷城特色的基层治理模式。
一、明确驻村警长“两种身份”
一是以警察身份强化区域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党组织力量,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治安维稳、邻里纠纷等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把矛盾化解在初始之时。
二是以村级党组织副书记身份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赋予驻村警长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评先表彰有“一票否决权”,建强基层组织堡垒、党员队伍,推进平安村(社区)建设。
▲2017年3月24日,荷城街道举行驻村警长聘任仪式暨第一次驻村警长工作座谈会。
二、履行驻村警长“六种职责”
坚持稳中求进开展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把化解稳控基层矛盾隐患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抓实驻村警长履责与作用发挥,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切实把矛盾隐患化解前移至最基层农村。
一是履行政策法规宣传员职责。
▲开展扫黑除恶、平安法治等宣传,图为驻村警长向人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有效把重视安全、保障安全的意识传导到基层。
二是履行基层群众联络员职责。
▲开展接访群众等工作,收集群众诉求、社情民意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等,汇总反馈到上级党委和政府,为党委和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图为驻村警长接待人民群众。
三是履行综治维稳网格员职责。
▲指导和协助区域网格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图为驻村警长在现场调处群众矛盾纠纷。
四是履行民本民生服务员职责。
▲积极发挥警长知识储备和工作技能,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图为驻村警长积极参加抢险救灾。
▲驻村警长积极参与“创文”。
五是履行治安防范组织员职责。
▲驻村警长开展“敲门行动”,主动上门走访辖区重点人员。
六是履行基层党建指导员职责。
▲驻村警长积极助力换届选举,有效震慑了村(社区)意图干扰换届选举的违纪行为,确保各村级党组织换届有条不紊进行。
创新无止境,探索不停步。荷城街道推行驻村警长制度虽然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基层治理具有突发性、风险性、偶然性、不确定性的特征,驻村警长制度在推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该项制度将会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不断解决新问题,适应新形势,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今后,我区将把推行驻村警长制度作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坚持走融合化、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基层治理之路,努力实现基层善治,进一步夯实我区平安创建基层基础,为新时代平安高明建设贡献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