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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救尽救!10月起我省全面实施这项制度,部分每年补助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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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我省有0~6岁(不满7周岁,下同)

各类残疾儿童约9200人,

残疾儿童康复是残疾儿童最迫切的民生需求


好消息来了!

我省10月1日起

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视力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听力等五类残疾儿童补助每人15000元/年。

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要求:


到2020年,实现0-6岁(不满7周岁,下同)重点保障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2025年,实现0-6岁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救助对象范围:


具有江西省户籍,0-6岁,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 重点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

● 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 其它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它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市、县政府制定。

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救助主要内容及标准


基本康复训练


为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训练服务。


补助标准:视力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补助标准为15000元/人/年。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以及其它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等康复救助重点保障对象,享受6岁以内接受基本康复训练不限年限的全程救助。除以上康复救助重点保障对象外的残疾儿童,享受两年的基本康复训练救助。


辅助器具适配


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盲杖;为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单耳)、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基本型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视力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盲杖每人补助标准为100元;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元;听力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植入人工耳蜗产品(单耳)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0元、适配助听器(双耳)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元。


手术


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0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0000元。

各市、县(区)政府可依据本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分类确定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延长对康复救助重点保障对象以外的残疾儿童享受基本康复训练的救助年限;对接受康复救助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用于补贴康复训练期间的饮食、住宿、交通等费用。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 /杨 鑫   统筹 / 黄迅前   审核 / 万德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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