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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省红十字会冠名为“邳州市红十字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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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红十字会文件

苏红【2018】38号

根据《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中红字[2014]23号)有关规定,日前,经省红十字会研究,批复同意我院冠名为“邳州市红十字中医院”。

长期以来,我院秉承“忠厚办院”的宗旨,发扬向善崇德、无私奉献的精神,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会精神,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率先在徐州地区医疗机构内成立了社会工作部、中国南丁格尔志愿护理服务队邳州市中医院分队,与邳州市红十字会联合成立了邳州市养老照护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社区服务、义诊服务、关爱孤寡老人、健康知识宣传、医学常识普及、健康促进、扶危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下一步,医院将以冠名红十字医院为契机,认真履行红十字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大力弘扬“孝慈仁爱”的传统美德,将传播红十字精神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发挥独特优势,救助贫困,促进健康,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健康邳州”、助力乡村振兴工程、促进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于彬 编辑/彭雅楠、王伟摄影/杜威、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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