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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城区开展病媒生物消杀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有效降低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市创卫办决定在市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病媒生物消杀范围

市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单位、企业、学校、临街商户、社区等公共场所。

二、病媒生物消杀时间

2018年10月22日—12月6日,如遇阴雨天时间顺延。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完成消杀工作,清除“四害”孳生环境,做到“三清”:即清除垃圾、杂物,清除污水、积水,清除四害残留痕迹。 

(二)市城区内所有单位、企业、学校、临街商户、社区等公共场所,在病媒生物消杀期间,要大力做好安全防范宣传工作。

(三)消杀期间,请广大商户、居民注意所有日常生活用品和食物的遮盖及防护,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要管好儿童及宠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一旦误食消杀药物,应立即到就近医院救治。皮肤接触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

(四)请爱护消杀设施设备,不要破坏或带回家另作他用。

(五)施药期间,请不要在草坪蹲坐、躺卧,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全面创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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