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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健康扶贫,我们这样做!

工作目的

加大合川区健康扶贫特别资助资金保障力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单次住院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全年累计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建卡贫困慢病、重特大疾病患者单次门诊自付比例控制在20%以内,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全年累计门诊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3000元以内


实施对象

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管理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5年以来的脱贫户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救助政策(不含信息系统中标注为稳定脱贫不享受政策的人员)。

工作措施

(一)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救助、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基金、精准脱贫等报销后,单次住院产生的自付费用超过10%的超额部分进行全额兜底报销,出院一次、报销一次。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办理了《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卡》的慢病、重特大疾病患者,单次门诊就诊自付费用超过20%的超额部分进行全额兜底报销,就诊一次,报销一次。

(三)对全年个人自付费用,门诊累计在3000 元以上的超额部分及住院累计5000 元以上的超额部分仍按《关于全面做好健康扶贫特别资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合卫计办发〔2018〕25 号)要求报销。

实施时间

本兜底报销政策从2018 年1 月1 日起执行。



★健康扶贫          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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