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6日至3月26日,区委第七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并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按照《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区卫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碧巡察办发〔2018〕93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全区各基层乡镇卫生院医用污水排放系统未经环评验收就直接投入使用,医用废水排放存在很大环保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9月我局请铜仁市远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9个乡镇卫生院、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污水排放进行检测,9月19日得出检测结论,均已达到国家医疗污水排放相关标准。按照国家环保相关要求,医疗机构20张床位以下,不需组织环评验收。其中金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数50张)、川硐镇中心卫生院(床位数90张)、坝黄镇中心卫生院(床位数80张)、漾头镇中心卫生院(床位数22张)达到20张床位以上,我局已于9月13日委托铜仁市远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开展环评验收工作。
2.关于碧江区中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工作推进缓慢,至今未开展实质性建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今年8月,我局已向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请示汇报,建议用碧江区中医院固定资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3.8亿元用于医院二期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还银行贷款本金3.8亿元,医院还利息。医院已与农业银行进行了对接,农业银行答应可以向医院贷款,并作了还贷方案。现在一是等待市城规委的同意修建批复文件;二是等待区政府的同意贷款方案批复文件。医院收到两个批复文件后,二期建设项目即可动工修建。
3.关于碧江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工作推进缓慢,至今未开展实质性建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按照2016年11月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议定区人民医院由区城投公司按照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后整体移交区人民医院管理,项目建设所需经费由区城投公司负责筹集。我局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请求在政府常务会中专题议定建设事宜,以促进项目尽快建设。
4.关于贫困户住院的部分医疗费用未及时补偿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经调查核实,环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发放现金的形式报补贫困户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偿,巡察时有两人未发放完毕。其中一人张雁冰在外地打工而不能去领款,2018年6月务工回家已将款项领取;另一人为五保户肖金春,2017年3月27日死亡且无任何子女,该笔款项现已退回专项资金账户。川硐镇中心卫生院是通过农村商业银行转发贫困户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款,巡察组到川硐卫生院开展巡察工作前,川硐卫生院已经将发放清册交川硐农商行,但因卫生院收集的贫困户银行账号部分有误,川硐农商行未发放成功,反馈到川硐卫生院,川硐卫生院请求川硐合管站到农商行协助核对贫困户银行账号,川硐合管站到川硐农商行核对更正贫困户银行账号后,川硐农商行已经将补偿款成功打入贫困户账户,但川硐合管站和川硐农商行均未告知川硐卫生院,导致卫生院工作人员误以为未发放完毕。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已明确由区合管局在业务审核方面与资金拨付方面加快审核,及时拨款,并定时督促新农合报补相关款项报补。
5.关于医疗扶贫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全区仍有少部分贫困人口未参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因医疗健康扶贫政策专业性较强,政策保障种类也较多,而贫困人口的文化水平也是参差不齐,故导致部分贫困人口只是笼统的知道医疗救助政策。但我区在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方面上确是下了很大的力度。一是召开全区卫计系统健康扶贫工作动员大会进行集中培训,组织百名医生进村入户进行面对面宣讲。统一印制了宣传挂历1万余份、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单3万余册、健康扶贫贷1.6万个,逐户发放到位,并且上门面对面宣传政策;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宣传。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院醒目位置设置了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栏,张贴健康扶贫政策明白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大病集中救治一站式结算窗口标识和“一站式”服务流程图,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还在大厅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健康扶贫政策;三是加强健康扶贫宣传标语,确保每一个村至少有一条健康扶贫宣传标语。对于健康扶贫宣传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每一户贫困户都能弄清弄懂健康扶贫相关政策。贫困人口参合方面,截止5月25日按区扶贫办提供的贫困人口24958人,除特殊原因的51人外(贫困人口有13人已参加居民医保、5人参加职工医保、31人外地参合参保、1人服兵役、1人死亡,共计51人未在碧江参新农合,佐证齐全),2018年贫困人口实际参合24907人。对于后期新增的贫困户,我局将及时根据扶贫办的贫困户信息来核查该新增部分贫困户是否仍有未参合人员,若仍有未参合贫困户,将及时组织该部分贫困户参合,对于贫困户筹资结束后新增的未参合贫困户,将组织此部分贫困户及时参加居民医保,确保贫困户人人享有基本医疗。
(二)党的建设方面
关于基层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职责。将党建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专题研究党建年度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2.严格落实党组成员抓党建责任。每月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明确党组成员为分管的科室第一责任人,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成员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3.实事求是做好会议记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实践活动,着重强化“主题党日”、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和诚信教育。4.日常活动的内容要丰富,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不拘一格,改变过去一些消极懈怠活动方式,以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内容应针对医院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活动中探讨解决办法。5.党政策的传播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章赋予每一个党员的重要职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出台,各级基层党组织应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并负责传播宣传到群众中间去。6.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党组成员带头学习理论,每年不少于40学时,一般党员不少于24学时。定期评议党员,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创先争优和评先评优工作,积极开展扶贫解困,提升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部分已完工项目没有建立廉政档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9月16日已对桐木坪乡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金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廉政档案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均已建好。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抓好提醒约谈、做到六个严禁。根据区纪委监委关于重申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严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提醒约谈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严禁领导干部借谢师宴、升学宴之机,收受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2.警示教育全体干部从区卫生监督局黄利昌违规请“升学宴”和韦光“打架斗殴”这两起事件中汲取教训,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牢固树立法纪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克服懒散、粗心大意的缺点,做好表率,在以后工作中认真履行的岗位职责,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职责范围内和负责的工作。
3.关于区内医疗机构损害群众利益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对违规医疗机构严格按《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卫计发[2014]24号)及《2017年铜仁市碧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一是单独约谈违规医疗机构3家次,集体约谈违规医疗机构2次。二是暂停新农合外科和血透科服务2家(同康医院和宏泰医院)。三是对发现的问题,均已严格按照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医疗机构的监管,我局将进一步严审核重监督,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一是严把审核关,审核力度再加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二是严格按照城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服务协议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兑现惩处;三是形成合力,由于医疗服务行业具有专业特殊性,积极加强与卫生、财政、发改(物价)等部门的对接沟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进一步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级层面进一步完善铜仁市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和智能审核系统,扭转因信息系统功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工作被动的局面。对碧江区中医院、区妇计中心督查中涉及违规事项,给予警告约谈,限期整改一个月处理。目前根据整改情况来看,该两家医院现已履行自费项目告之义务,未出现有不合理收费、无医嘱收费等现象发生。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