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遗失遭盗刷 提醒:使用初始密码不安全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1:07:32 来源: 云南法制报
昆明市呈贡区的李女士最近不慎遗失了医保卡,让她没想到的是,还没等她紧急挂失成功,恶意盗刷就开始了。
李女士联系到拾卡者,对方不但不归还医保卡,还盗刷了7000余元。这种盗刷行为,法律如何界定?盗刷者又将受到什么处罚呢?
案情
医保卡遗失被恶意盗刷
前几天,李女士乘地铁回家,下车后她发现装在衣袋里的医保卡不见了,便立即便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进行挂失。“当时对方提示我的医保卡已挂失成功。我不放心,当天23时左右又挂失了一次,电话中提示:‘此卡已挂失成功,请勿重复挂失。’”李女士说。
不曾想,第二天10时许,李女士的手机收到一条医保卡消费短信,提示她医保卡刚在呈贡区惠兰园健之佳药店消费了3067元。李女士马上到药店确认。
店员回忆说,李女士的医保卡是一名年轻男子刷的,买了一些保健品,该男子到药店后还先查询了医保卡的余额。“我把卡插好后让他输密码,他自己输了密码,我就告诉他卡里还有7000余元。随后他在店里挑了一些东西,刷了3000余元。”店员说,该男子还在店内办理了会员卡。
李女士立即拨打该男子办会员卡时留下的手机号,可对方的反应却出人意料。“我问对方是不是捡到了我的医保卡,麻烦他还给我,如果不还我们只能报案,可没等我说完对方就挂了电话。”李女士说,几分钟后,她又收到提示短信,她的医保卡在七彩云南第一城健之佳药店又被刷了4262元。李女士立即报警。
但让李女士想不通的是,自己已经挂失成功的医保卡怎么还会被盗刷呢?昆明市医保中心稽核处工作人员核实调查后给出了答案:“从语音提示也可听到,提示李女士挂失的是社保金融卡,但她正在使用并遗失的是一张昆明市医保卡,也叫一代卡,从系统里看,她那张卡并没有挂失。”
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市民有一新一旧两张医保卡,一张是老医保卡,另一张是新发的社保金融卡,李女士慌忙中挂失错了卡。而李女士从未更改过医保卡的初始密码,使该男子可以顺利盗刷。
昆明市医保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城镇居民医保卡的初始密码设置都很简单,一拿到卡后必须马上更改密码。如有遗失,请立即拨打0871-63331166或直接到辖区医保中心进行挂失。
进展
盗刷医保卡男子被刑拘
案发后,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立即对李女士医保卡被人恶意盗刷一案展开调查。几天后,该局刑侦大队民警抓获了盗刷医保卡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并查获其用医保卡购买的保健品等物。
经讯问,马某如实交待了他在地铁站捡到李女士的医保卡后,在两家药店刷卡购买药品、保健品、眼镜等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马某被抓获后,其家属主动与李女士取得联系,以现金的方式将马某盗刷的7000余元赔偿给了李女士,并获得了李女士的原谅。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捡到医保卡应及时向民警求助寻找失主,千万不能贪便宜盗刷,否则将触犯法律。
释法
盗刷医保卡属于盗窃行为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雪婧认为,马某盗刷医保卡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盗窃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公安机关可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如果盗刷金额较大,则涉嫌构成盗窃罪,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从民事法律层面而言,马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即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我国《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据此,李女士可要求盗刷者马某返还其取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