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和元谋县档案馆指导要求,通过90天的苦战,元谋县卫生监督所顺利完成了自建所以来的500盒档案规范整理存档工作。
我所按照“以我为主”的归档原则,剔除勿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把剩下的属于我所归档的材料又分为永久、30年和10年保管期限,已规范整理出500盒档案,其中:永久档案48盒、30年档案38盒和10年档案414盒。目前已将48盒永久档案和38盒30年档案移交到县档案馆保存,同时把剩余414盒10年档案规范的放入本所档案室密集架内,检索目录统一交所办公室保管,便于今后归档材料检索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