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镇孕产妇及婴儿有福了,镇政府出资为你们买保险!2018年8月1日,沙湾镇母婴安康生育综合保障服务正式启动,这是广州市内首个由地方政府以财政出资为辖区育龄女性提供孕期保险保障的民生项目。该项目将覆盖全镇1200名孕产妇及其婴儿。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提升母婴健康水平,沙湾镇由财政出资为孕产妇及1岁以内婴儿投保母婴安康保险。
在保险期间:孕产妇为番禺区沙湾镇户籍遵守计生政策且孕期在十五周之后的育龄女性及其生育子女,自动纳入本保险保障范围;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番禺区沙湾镇户籍且符合计生政策生育的子女,在保险期间出生至一周岁以内可获得保险保障。
注:孕产妇户籍不在沙湾镇的该孕产妇不享受保障。
保障对象 |
保障期间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孕产妇 |
妊娠满15周起 |
因意外事件或疾病实施妊娠
终止手术且未能分娩活产婴儿
|
5000元 |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
10000元 |
羊水栓塞 |
身故 |
54000元 |
1岁以内 婴儿 |
活产出生之时起至出生满一年内 |
确认24种新生儿特定先天性疾病 |
10000元
(按条款病种比例给付)
|
出生之时起至出生满一年内 |
因意外伤害事件导致残疾 |
30000元 |
确诊十种少儿重大疾病 |
30000元 |
活产出生之时起至出生满28日 |
身故 |
6000元 |
少儿10种重大疾病:
项目 |
重大疾病 |
项目 |
重大疾病 |
一 |
恶性肿瘤 |
六 |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
二 |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
七 |
双目失明 |
三 |
急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
八 |
瘫痪 |
四 |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
九 |
严重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
五 |
良性脑肿瘤 |
十 |
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 |
六、新生儿24种特定先天性疾病:
类 别 |
项 目 |
新生儿特定先天性疾病名称 |
按新生儿特定先天性疾
病保险金额的百分比
|
一 |
1 |
唐氏综合征 |
100% |
2 |
联体儿 |
3 |
法洛氏四联征 |
4 |
完全性大动脉转位 |
二 |
5 |
显性颅裂 |
75% |
6 |
显性脊柱裂 |
7 |
先天性脑积水 |
8 |
先天性室间隔缺损 |
9 |
肺动脉瓣狭窄 |
10 |
主动脉瓣狭窄 |
11 |
三尖瓣闭锁 |
12 |
主动脉弓缩窄 |
三 |
13 |
动脉导管未闭 |
50% |
14 |
先天性房间隔缺损 |
15 |
食道闭锁或狭窄 |
16 |
直肠肛门闭锁或狭窄 |
17 |
脐膨出 |
18 |
先天性腹裂 |
19 |
马蹄内翻足 |
20 |
唇腭裂 |
四 |
21 |
腭裂 |
25% |
22 |
唇腭 |
23 |
先天性尿道下裂 |
24 |
先天性外耳道闭锁 |
责任免除: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服务热线:
项目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承保及服务
服务人员 |
联系电话 |
监督人及电话 |
梁钜明 |
13570252774 |
黎海锋
13928899917
|
黄籍慧 |
18617371925 |
母婴安康生育综合保障(个人自费投保部分)
为进一步提升孕产妇防范孕期风险的能力和保障水平,满足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孕产妇在政府出资投保的基础上可自愿自费加保个人自付费母婴安康保障,使保障更加全面(本保障与政府保障不冲突,保障额度可叠加)
保障对象 |
保障期间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孕产妇 |
妊娠满20周至妊娠终止后28日 |
身故 |
45000元 |
新生儿 |
活产出生之时起至出生满28日 |
身故 |
5000元 |
每份100元,最高上限投保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