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提示: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事项相关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近期二级市场价格未达预期,继续推进和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很难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避免激励对象受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不利影响,确保激励对象能够更专注地投身于生产经营的具体工作、努力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评估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事项相关文件《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一并终止。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情况,继续研究推出有效的激励计划,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由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实际授予权益,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股票期权,因此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终止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勤勉尽职。
本次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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