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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卫医政函〔2018〕675号 | |||
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健康体检机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委属各医疗机构,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 | |||
为促进健康体检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加强对健康体检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健康体检机构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13号)等文件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健康体检机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2018年全省健康体检机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要求,做好辖区内健康体检机构管理和督导检查工作。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
2018年全省健康体检机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健康体检机构的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健康体检中心管理规范(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健康体检机构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13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依法执业情况。主要检查机构负责人履职和机构落实相关规定规范准入、依法执业和科室设置、人员和设备配置到位情况。 (二)改善服务流程。制订合理的健康体检流程,严格执行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情况,包括在醒目位置张贴流程、设立导引台、咨询员、规范科室标识等,加强相关科室人员和设备配置,提高服务能力情况。体检服务项目和价格公示情况,包括采用套餐、打包等方式收费时明确分项收费明细公示等。 (三)规范服务行为。制订管理、质控、安全规章制度,设立机构内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及出具健康体检报告履行告知、保护受检者隐私义务及医师记录、签名等情况。 (四)确保医疗安全。健康体检机构试剂、设备、仪器校验、检查、使用及实验室参加室间质评情况。建立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和危急值报告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受检者在健康体检中的医疗安全等情况。 二、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健康体检机构自查主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要求查找工作中的漏洞问题和薄弱环节并予以整改;监督检查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明察暗访等形式,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时间和范围 时间:2018年11月10日-2018年12月5日 范围:开展健康体检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体检单元和独立设置的健康体检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要对辖区内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纳入医疗质量日常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工作力度,严格准入条件,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相关质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健康体检机构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安全等开展全面督导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对省级健康体检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发现未经许可开展健康体检、超范围执业、出具虚假或者伪造健康体检结果、冒用他人身份或资质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依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二)健康体检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必须接受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质量控制管理,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进行整改。要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健康体检中心管理规范(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健康体检机构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13号)要求,对体检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并留存自查记录备查。 (三)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在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于2018年12月5日前形成内容详实、数据清晰的督查报告(包括现状、亮点、存在的问题、监督执法情况,意见建议等)和《健康体检机构统计表》(见附件)一并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魏雪峰 联系电话:(0931)4818087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健康体检机构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13号) 2.体检中心统计表.xlsx | |||
主题词: | |||
主送: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委属各医疗机构 | |||
抄送: |
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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