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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最美护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护理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发挥先进人物的带头示范作用,更好的为全县群众健康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最美护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从事护理工作的在岗注册护士。

二、评选标准

1、立场坚定,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有执业护士资格,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3、具有高尚的医德和职业风范,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和医院护理工作制度,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无商业贿赂及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次评选活动,确保评选出行业服务标兵,倡树医院群众满意品牌。

2、各单位要严格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杜绝不正之风,把评选重点放在临床护理工作一线。

3、各单位要做好典型的宣传工作,特别要借助各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感人事迹,弘扬正能量。  

四、评比程序及方法

(一)推荐申报

1、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组织医务人员投票,开展自评,并按评比得分的先后顺序编号上报。

2、全县各医院拟初步推荐候选人120名,具体分配数额见附件2。

3、每名候选人需报送的电子版推荐表(见附页)、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的感人故事)及一张2寸电子照片(按照“单位+姓名”的格式命名)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的名称按照“单位+姓名”的格式命名。

4、各单位集中本单位候选人材料后,以压缩文件夹的形式集体于11月16日下午5点前报局科教科电子邮箱:lqxwjjxjk@163.com本次评选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二)评选方法

1、“临朐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上将设置最美护士网络投票平台,于11月2112时11月2612时开通网络投票平台,对120名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

2、由县卫计局组织成立评委会,进行评委投票。

3、根据网络投票和评委投票情况,最终评选出最美护士60名。

 


 

 

                                 

临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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