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关于禁烟执法工作总体要求,11月9日下午,市卫计局组织召开全市禁烟执法工作推进会,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分管局长,各县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办公室主任,市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和相关执法科室负责人等25人参加会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沈霞萍到会并提出工作要求。
与会期间,各县区汇报交流《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禁烟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市所郑平明所长对前阶段禁烟执法工作进行总结,部署下一步全市禁烟执法工作的目标要求,市所三位副所长对各自分管条线上年度收尾工作进行再部署。同时集体讨论《湖州市禁止吸烟管理办法(暂行)》前期征集意见,对法律法规明确的禁烟公共场所作进一步明确界定,为后续强化我市禁烟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会后,沈霞萍副局长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肯定全市禁烟执法工作,市、县(区)持续开展禁烟执法工作,逐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全市目前已经作出禁烟处罚27件,为禁烟工作开了个好头;
二是再接再厉,争取禁烟执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做好年后市县区两级人大的督查准备,进一步提升案件数量,提高人均办案率,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期展现作为;
三是探索禁烟长效机制,打造禁烟执法的湖州模式,各县区要加强研究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禁烟执法工作,做出自己的特色,做出自己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