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6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它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大中专学生、在县内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鼓励提前为2019年度出生的婴儿、复员军人,婚嫁拟迁入人员缴纳参保资金。
二、缴费标准
2019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三、缴费时间
2019年度参保资金个人缴纳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外出务工人员可适当延长参保缴费时间。
四、参保方式
(一)连续参保
1、扫描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医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医保公众号” ,选择医保缴费、参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按操作流程完成支付。
2、进入工商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支付。
3、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工商银行营业厅或各乡镇农村商业银行柜台进行缴费参保。
(二)新增参保
凭身份证(或户口薄)到所在乡镇卫生院城乡居民医保窗口进行信息补录,信息录入完整后参照上述连续参保方式参保缴费。
(三)2019年新出生的婴儿参保缴费政策
预计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可提前参保,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到县城乡医保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五、特殊人群资助参保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个人不需要缴纳参保资金。
2、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由民政部门确认名单并资助参保,个人不需要缴纳参保资金。
3、鼓励村集体、社区组织、社会团体资助参保;
六、注意事项:
1、个人通过微信或手机银行缴费时显示没有信息,可能是你没有到医保系统登记或身份证信息错误,请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当地卫生院医保服务窗口进行登记或更正。
2、个人自主缴费需报账的,请到县城乡医保中心财务室开具发票。
七、缴费咨询电话 :5827172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