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考试科目
科目 | 考试型式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客观题 满分120分 |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 |
客观题 满分120分 |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 |
客观题 满分120分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客观题 满分120分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理学、中药鉴定学) |
客观题 满分120分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临床中药学、中成药学、方剂学) |
客观题 满分120分 |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客观题 满分120分 |
一、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当然,没有特别要求,都可以报考。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四、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
各省执业药师报名时间预计为每年6月至8月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的人事考试网。届时请登录当地的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材料
报名需准备的材料是用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定要把资料整理齐全,以保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老考生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所需资料主要有:
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6个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地情况略有不同,一般为以上其中的几种,请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成绩公布一般是考后两个月时间。
分数线公布
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分数线每年可能不同,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分数线相关动态尚未公布,广大考生可参考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分数线公布为各科目72分,分数线公布后考后审核地区考生需抓紧时间进行审核。
想要报考的小伙伴
就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给足自己一次上岸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