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第十三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开始!
亲们快来看看
今年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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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缴费标准仍为每人100元。
1、参加第十三期互助活动的职工须是2018年10月1日(含)后在职的职工,原则上年龄为:男性60周岁以下(1958年10月1日后出生),女性55周岁以下(1963年10月1日后出生),以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为据,具体情况按国家政策规定退休年龄执行。
2、单位职工必须100%参加,该单位方可加入本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3、各单位参加人数以本单位2017年10月1日——2018年9月30日职工工资表为准。
各单位互助金与《朔州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表》、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花名(包括电子版)一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交到市总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中心。
第十三期补偿费用的发生期限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
患病职工病史资料原件在未交送医保之前,先送至市总工会互助中心进行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所有补偿资料提交时间不得超过2019年10月15日,过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补偿。
序号 |
互助期内住院治疗费用 |
补偿标准 |
备注 |
1 |
30000元—50000元(不含50000元) |
15% |
最高补偿金不超过30000元 |
2 |
50000元—70000元(不含70000元) |
20% |
|
3 |
70000元—90000元(不含90000元) |
25% |
|
4 |
90000元以上 |
30% |
序号 |
互助期内慢性病累计门诊费用 |
补偿标准 |
备注 |
1 |
10000元—20000元 |
20% |
最高补偿金不超过10000元 |
2 |
20000元以上 |
25% |
职工大病住院治疗是指在一个互助期内一次性住院费用30000元以上或累计住院费用50000元以上的。
慢性病门诊治疗是指以下病种在互助期内累计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
(一)冠心病合并心功能不全经常在三级以上;
(二)心肌病心衰Ⅲ度以上;
(三)恶性肿瘤治疗;
(四)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
(五)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六)肝硬化失代偿期治疗;
(七)高血压Ⅲ期患者;
(八)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九)脊髓损伤截瘫有合并症;
(十)中度以上类风湿性关节炎;
(十一)红斑狼疮;
(十二)精神分裂症。
(一)、住院费用补偿:
1、诊断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住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出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转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5、病例原件与复印件
6、费用收据原件与复印件
7、费用明细原件与复印件
8、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9、互助证原件与复印件
10、工会会员证原件与复印件
11、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门诊费用补偿:
1、诊断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既往病例原件与复印件
3、医生处方原件与复印件
4、费用收据原件与复印件
5、费用明细原件与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7、互助证原件与复印件
8、工会会员证原件与复印件
9、申请表一式三份
联系人:孙权、柳小江
电话:0349-8855127
邮箱:szgh12351@163.com
朔州市总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