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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医院骗保黑幕触目惊心,司法机关应当介入查处

陈中华:医院骗保黑幕触目惊心,司法机关应当介入查处


众所周知,医保基金是病人的“救命钱”。近年来,多地曝光一些医疗机构或个人通过假住院、假名单、滥开药等手段,大肆套取医保资金,花样百出,倒贴钱请人住院,为假病人办理虚假住院手续,然后拿着虚假住院结算单到医保部门报销,便可套取国家医保基金。此外还有“收药者”鼓动人去药店买药,再以原价的70%收购,为买药者变现。更有甚者医保卡还可以打酱油及买卫生纸、洗发水、饮料等非药品,真是一卡在手,购物不愁。


实际上,骗取医保早已不是新鲜事,近日,央视又曝光了沈阳一家一级医院与一些退休老人合谋骗取医保费的事件。由于退休人员在一级医院住院享有97%的报销额度,有中间人招来的一些无病的老人,由医院给他们办理4天虚假的住院手续,以莫须有的医疗项目刷医保卡消费。出院时,每位老人都会被消费医疗费用上千元,以1000元为例,报销的970元医保部门会直接与医院结算,应由患者自付的30元由医院垫付。被中间人和医院拉来的患者也会获得医院返给他们的一笔费用,知情人透露,他们能拿到300块钱。


这是一种公开的医“患”和中间人勾结,共同骗取医保钱财,也是骗取纳税人钱财的丑行。这样的行为除了严重践踏社会和人伦底线外,还涉及违法诈骗,同时后果的蔓延绝不只是一家或一些医院,而是将影响中国医保制度的走向并让中国人的看病难和看病贵更加恶化。在医“患”和中间人的合谋中,医院拿的是大头,而且既违反职业伦理,又违背社会道德,已经不配从事治病救人的职业。


原本中国就存在看病难和看病贵,相当多的有识之士呼吁实行全民免费医疗。但是,在目前的医保制度下尚有人钻空子骗取医保钱财,而且有扩大化之虞,就会让一直以来的反对全民免费医疗者更有借口,以实行全民免费医疗会有更多的人钻空子骗取医保费用为由而予以反对和拒绝。


现阶段,当更多的人骗取医保费后,可以想见的是,为防止骗取医保费用,相关方面和管理部门会出台更多的明细办法,让医保费用的结算更为严格,更为烦琐,甚至更为严苛。


当然,医“患”和中间人骗取医保费已经不止有违伦理底线,而是触犯了法规。目前,我国已正式将社保欺诈行为列入刑事犯罪,骗取社保的犯罪行为将以诈骗罪论处。刑法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这一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过“挂床住院”、虚假住院。或通过掌控“熟客”的社保卡虚开诊疗项目。医院增加了医疗收入。而对于“病人”来说,本应由个人账户支出的费用可由医保统筹基金负担。看起来“双赢”的交易,蚕食的是国家医保基金安全,侵害的是全体参保人员的利益。司法机关应当介入查处,决不能由社保和卫生部门自查自纠,对失职渎职贪赃枉法的监管人员必须严惩不贷。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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