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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账户”来了,湖南零售药店获医保百亿红包

2019年1月1日起,湖南省5915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都将人手一张医保卡,在上医院看门诊或去药店买药时,也可以消费医保卡里的个人(家庭)账户资金了。


就在近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按筹资标准的30%左右(即213元/人)划入,以后年度根据筹资水平及基金运行情况适当调整。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可设立家庭账户。


据官方介绍,2019年度,湖南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资金共需划拨125.7亿元。实际上,湖南省2003年开始新农合制度试点,2008年开始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试点。在两项制度的门诊政策中,原城镇居民医保设有普通门诊统筹,未设立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在全体参保人中调剂使用资金,只有患病群体才能够享有门诊保障待遇,目前实行普通门诊统筹的有75个县市区;原新农合在实行普通门诊统筹的同时,有47个县市区设有门诊家庭账户,如今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在全省推开,意味着湖南省内城乡居民医保协议药店有望收获百亿医保红包。


在原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黄修祥看来,该项政策的出台,有望改变以往有关城乡居民医保协议药店执行力度不高的情况。究其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划拨资金少并且标准并不统一,低的只有60元/人左右,高的为110元/人,另外医保结算周期长,这也是导致药店申请相关资质不积极的原因之一。“相信接下来其他县市区将陆续出台有关协议文件,药店申请积极性也将大幅提升。”


《办法》明确,个人(家庭)账户资金,可用于参保居民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以下项目支出:


在县域内协议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协议零售药店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就医和购药费用;


在县域内住院的医疗自付费用;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仅限基本医疗服务费);


参加普通门诊统筹;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


经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研究同意纳入支付范围的其他项目;


经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备案纳入支付范围的其他项目。


据了解,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采取“统账结合”模式,即由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组成。从各地实践看,个人账户普遍封闭管理,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药店购药和其他起付线以下费用,医保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费用。


城乡居民医保则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此前湖南是个人缴纳180元(2019年个人征缴标准提升至220元/人/年),政府补助490元,全部计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因此城乡居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的制度安排。


虽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可以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等待遇,但到非定点的协议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购药、看门诊等等,需要自付费用。


明年若新政落地,个人(家庭)账户里每年将有资金划入,经统一列支后,个人(家庭)账户资金可自主支配使用,结余可以留用。这就意味着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将产生100多亿的存量资金,势必带动医疗健康相关产业的发展,零售端也会受益匪浅。


数据显示,2017年湖南全省药品零售市场总额187亿元。业内人士认为,一旦城乡居民医保开通个人帐户,湖南省内的零售药店无疑将迎来新一轮发展契机。


值得关注的是,多年来医保的个人账户早有争议,其弊端包括账户资金没有被合理有效利用,取消医保个人账户的声音也一直存在。这是因为,医保基金使用乱象已成一个普遍的现象,其中个人账户在零售端的滥用及套现、账户资金无法盘活即贬值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自今年年初开始,多地便进行了针对医保乱象的整顿,这也被外界认为是新上线的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第一把火”。 


有观点认为,医保个人账户是当年改革的一个激进方案,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它在推动我国医保制度顺利转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现在偏离了医保制度应当遵循的互助共济客观规律。如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直处于低效运行并减损制度功效的状态,它的历史使命已接近完成,随着门诊统筹制度的建立,已经迎来了改革个人账户的时机。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湖南省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推出新政,显然是下了决心的,为制度的公平性与参保人的切身利益考虑,是有担当的表现。他建议,试行阶段既要做好与普通门诊统筹的衔接,还要衔接国家有关医疗保障政策,同时要重视加强监管方面的问题。对零售药店而言,接下来可以想想怎么去承接这部分的蛋糕了。


官方解读

湖南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要了解这些


Q1 此政策对湖南省5915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来说,有何影响?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局长王运柏:推行个人(家庭)账户政策,首先扩大了政策的受益面,可以确保人人享有基本的门诊保障,并可在家庭成员之间调剂使用资金。


我省于2016年底将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新农合制度整合,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且设置了1年的过渡期,此时统一规范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为的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的门诊保障,也有利于制度的整体公平性。


推行个人(家庭)账户,不单单是参保缴费要出钱,个人(家庭)账户还有钱“进”了,符合大多数老百姓的意愿,从而有利于调动参保缴费积极性。


推行个人(家庭)账户,还有利于促进药店零售业发展。像普通门诊统筹资金,一般是按人头付费的方式包干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容易出现浪费,且不能在零售药店使用。而个人(家庭)账户资金可在基层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有利于药店零售业的发展。


Q2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里有钱了,是不是可以随意支配?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局长王运柏:个人(家庭)账户资金只可以用于参保居民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上述所列的项目支出。


个人(家庭)账户资金使用应遵循“总量控制、合理安排,先统一列支、后自主支配”的原则。划拨给城乡居民的个人(家庭)账户资金,经统一列支、自主支配使用后,城乡居民个人(家庭)账户资金当年有结余的,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办法》还要求,各级医疗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资金监管,严禁使用个人(家庭)账户资金购买药品之外的商品,严禁未经参保居民同意从其个人(家庭)账户中划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骗取个人(家庭)账户资金。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Q3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资金共需划拨125.7亿元,医保基金是否“压力山大”?


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庄大力: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在研究制定政策时,反复进行了科学测算。推行个人(家庭)账户管理政策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结构将发生改变。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资金共需划拨125.7亿元,可用于住院统筹资金规模将减少57.5亿元,略有压力。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194.15亿元(人均结余322元左右),因此短期内不会对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稳健运行造成很大的影响。从长期来看,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降低住院率、引导分级诊疗、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等综合配套措施,来减轻住院统筹基金支付压力。


此外,我省将按照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5%的比例建立省级风险调剂金,每年资金规模将达到15亿元左右,用于各统筹地区因政策性因素出现基金支付不足时的专项补助,以确保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平稳运行。


Q4 当前正值湖南省机构改革的关键期,如何确保这一政策落地?


湖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胡奇:要做好4个方面的政策衔接。


一是要做好与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衔接。已经实行了普通门诊统筹的统筹地区,在维持普通门诊统筹原筹资和待遇标准不降低的情况下,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用于普通门诊统筹的资金统一从个人(家庭)账户中支出。


二是要做好与门诊家庭账户政策的衔接。已经实行门诊家庭账户的统筹地区,要按照《办法》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政策。


三是要做好与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政策的衔接。推行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后,由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为参保居民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统一从个人(家庭)账户中支出,确保参保居民原有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待遇不降低。


四是要做好与国家有关医疗保障政策的衔接。按照国家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的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改革。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药品流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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