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科建设,根据医院护理岗位工作需要,按照《永泰县卫计系统临聘人员(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永泰县总医院计划于2018年12月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性岗位)护理人员1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护理事业;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55cm及以上;
(六)具有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中专学历的应具备2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包括县妇幼保健院)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名额
临床一线护士岗位15名,其中大专10名,中专5名。
三、招收办法
(一)报名地点:县总医院护理部(地点:县医院行政办公区5楼,联系电话:24853532),报名时提交简历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8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7:30-11:00,下午14:00-17:00)。
(二)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护理“三基”知识。
(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
(四)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用。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有2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无以上工作经历,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原永泰县妇幼保健院因医疗病房划归总医院而解聘的临聘护理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进入前15名者先行面试,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者优先录用。
(六)笔试、面试、录用等事项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劳务派遣管理。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工资标准按月执行,并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规定
录用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遵纪守法,服从用人单位领导与管理,服从工作统筹安排。如有违约,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予以辞退。
永泰县总医院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