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甘肃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附件4:

 

甘肃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主要检查下列事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护、药剂和医技等人员依法执业;处方和医学证明的管理;精麻药品管理;临床用血管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管理;计划生育相关证明管理;母婴保健法和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与控制;预防接种管理;消毒隔离与院感控制;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消毒产品索证等。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监督管理。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组织对所辖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日常巡查。

(二)执法检查。针对重大隐患问题、重大社会活动、上级交办事项等开展监督检查。

(三)监督监测抽样。按监测计划对医疗机构进行抽检。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专项检查。根据上级下达和自行组织的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和要求根据专项行动指标确定。

(二)日常检查。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方式,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检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检查。

1.根据工作计划,由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参加监督检查;

2.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向医疗机构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3.卫生监督检查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监测抽样或监督检查,并制作相关文书,交当事人确认签字;

4.发现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制作相关文书,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和人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检查结果处理。检查工作完成后,根据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四)整改处理。督促医疗机构认真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六、监督检查处理

发现行政相对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发现行政相对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节较重或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

长按下方二维码图片,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麦积卫生计生监督公众号(微信号:mjwsjsjd)

更多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

欢迎提出建议意见,请点击“写留言”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