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事项 类型 |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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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
医疗保险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医疗保险参保个人 |
事项子类型 |
其他类 |
咨询电话 |
0817-5830333 |
监督投诉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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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线上线下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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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 大厅现场次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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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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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地点 |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时间为准 办理地点:南部县政务中心一楼医保局窗口、各乡镇劳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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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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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参保缴费人员 2、待遇享受期内 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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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病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2、住院发票报销联原件 3、出院证明原件 4、费用清单原件 5、加盖医院鲜章的病历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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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将资料交到医保局(职工医保)或者乡镇劳保所(城乡居民医保) 2、医保局、乡镇经办人初审 3、片区联系人复核 4、分管领导审批 5、基金股支付(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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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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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社会保险法》、《四川省药品目录》、南充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市人社相关文件、市医保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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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结算
办事流程
一、 申请人将资料交到医保局(职工医保)或者乡镇劳保所(城 乡居民医保)
二、 医保局或乡镇经办人初审
三、 医保局各片区联系人复核
四、 医保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 医保局基金股支付(银行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