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中检院对外发布《关于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信息公示表》(以下简称“公示表”),公示表显示,一个产品名称为“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批签发量为4.35万瓶,生产企业为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另一个产品名称为“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批签发量为5.72万瓶,生产厂家为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0.07万瓶。
中检院网站资料显示,中检院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检验药品生物制品质量的法定机构和最高技术仲裁机构,依法承担实施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实验动物、包装材料等多领域产品的审批注册检验、进口检验、监督检验、安全评价及生物制品批签发,负责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物质和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的研究、分发和管理,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工作。
众所周知,批签发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疫苗等生物制品,在上市之前进行的强制性检验、审核制度,是对疫苗安全的最后把关;而不予签发意味着该产品无法获得上市许可。
▪ 内容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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