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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卫计委联合下发的最新通知,今后对全省肺结核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即从患者确诊到按相应临床路径进行规范治疗,其间所发生的诊断、检查、住院床位、药品及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全部“打包”为统一价收费。
本次选择了初治肺结核、复治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单耐药肺结核、多耐药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等6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定额管理,覆盖了绝大多数的结核病患者。
“我省对肺结核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均实施按病种付费,实现了对结核病患者看病报销的全覆盖,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据河南省卫计委副主任黄红霞介绍,之前我省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定点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实行部分费用减免政策,但是按照原有医保政策规定,只有住院患者才能享受费用减免。“目前结核病患者只有20%左右需住院治疗,80%的患者达不到住院治疗标准,只能自费治疗。医保报销问题一直困扰广大农村地区患者,也影响了患者治疗的依从性、规范性。”黄红霞说。
根据部署,实行按病种付费的肺结核门诊和住院病种,将根据参保人员身份的不同分别给予报销。具体来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患者在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分别按相应病种定额标准的80%、70%、65%报销;门诊病种按相应定额标准的80%支付,不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在脱贫攻坚期内,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肺结核患者,门诊治疗报销比例提高到85%。
对于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肺结核患者,门诊和住院病种报销待遇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原则上要高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5个百分点以上,且不低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支付水平。
来源:河南日报 中原论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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