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扫黑除恶】公开宣判 郑州一黑社会团伙

关注我们获得更多内容


9月17日下午,郑州中院刑一庭在新郑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张中彦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张中彦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庭审现场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了宣判。



经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自2012年以来,被告人张中彦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笼络家族成员及一批武校学生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张中彦为首,被告人张东杨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长期以来,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分别实施了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敲诈勒索等犯罪共计30余起,张中彦还伙同其妻实施职务侵占犯罪,侵占集体财产100余万元。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中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犯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犯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张中彦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罚金二十一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

经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理由、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开宣判后,郑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郑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郑州中院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方位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建立了运转高效的领导机构,创立“双督导、双通报”、全覆盖的督导机制;实行日报告、周通报的案件跟踪制度; 建立“双查”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用“一本书”统一全市法院的执法思想,用“两张表”规范线索移交和处置程序;通过全员培训和重点考核,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提升办案能力;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正确运用法律规定,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保护伞”惩处力度,在审判、执行各阶段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 ,充分利用资格刑、财产刑铲除其滋生土壤。对于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以及“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严格依法办案,不得人为改变法定证明标准和法定认定标准,使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各项诉讼权利,充分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严格按照庭审实质化的要求,真正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宽严相济,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对于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从宽处理。对于黑恶势力的一般成员,确有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等法定情节,或者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情节,或者只起次要、辅助作用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理。明确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办理时限,严格延长审限审批,确保打击的实效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下一步,郑州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动用司法资源、刑罚手段进行打击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广泛发动群众提供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的同时,发挥人民法院的专业优势,采用法律宣讲、案例发布等多种形式,提高人民群众对线索提供的准确度和裁判结果的认同感。进一步深挖彻查“保护伞”。重视依法打击与惩治腐败的结合,提高审判人员透过案件深挖线索的意识和能力,真正做到深挖彻查,务必斩草除根、除恶务尽。加大财产性惩治力度。对涉案组织或犯罪分子的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注重涉案财产权属方面的证据收集,加大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强制追缴涉案财产。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