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台州晚报
不久前的一天,一名中年男子在临海市纪委监委信访和申诉复查室门口徘徊了很久,他手里提着黑色塑料袋,来回踱步,不断朝室内张望,迟迟没有进门。
该室主任郭振主动将他迎进去。
“我叫张某,是名医生……”落座后,张某欲言又止、目光躲闪,茶杯几次递到嘴边又放下。“你们会替我保密吗?”这是张某抛出的第一个问题。
“我们纪委监委欢迎群众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请你放心!”看到张某很紧张,郭振关上了办公室的门,耐心解释纪委监委的工作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
“我有一个亲戚也是当医生的,这份工作不容易,很辛苦啊!”郭振并没有一上来就询问举报内容,而是主动和张某拉起了家常。
就这样,张某渐渐放下了戒备,紧锁的眉头也舒展开来。随后他拿出攥了很久的塑料袋,里面是一沓百元钞票,说:“这是别的医生给我的,说是药品回扣。我知道拿回扣是违法的,这钱我不能收,就想着要上交给你们。”
据张某说,事情发生在2017年,张某在进入镇卫生院工作后,每个月都会收到另一名医生冯某转交的2000多元钱。在和医药代表接触后,张某了解到这笔钱的来路,连续几天都睡不好觉,想着平时看过的廉政教育片,思想斗争了很久,最终决定要将钱上交到纪委监委。
“这个钱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交给你的?”“都有哪些医药代表?”“医院领导是否知情?”“别的医生收过回扣吗?”……在询问过程中,郭振及时对张某了解掌握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并做好书面记录。
送走张某后,临海市纪委监委信访和申诉复查室立即召开了室务会议,讨论该信访件的处置问题。经过讨论,与会人员达成一致:该信访件涉及的被反映人为党员,属“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符合监察法对监察对象的认定,且该信访件问题线索比较具体清晰,金额较大,可能涉及违法犯罪,建议由市纪委监委调查。
随后,临海市纪委监委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卫生院副院长蒋某某收受他人财物6万余元,涉嫌犯受贿罪,并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另一名副院长的受贿问题线索。
临海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委将相关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这一结果也迅速地反馈给了张某。
张某说——
想不到纪委监委的办事效率这么高,这么短时间就能将事情查个‘水落石出’。今年我们刚过了第一个中国医师节,我不是‘药虫’,也希望这样的‘药虫’越来越少,这样才不会给医生的名誉抹黑,我们才能赢得真正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