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支持院长开展工作。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一般作为法定代表人,每年年底向医院党委会议述职。
《办法》提出,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不断强化对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记者 许守年)
内容综合自:《健康报》
原标题:吉赣青加强公立医院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