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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 阿拉善盟中心医院和盟蒙医医院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和改进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建立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专业化领导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经阿拉善盟选拔任用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阿拉善盟中心医院和阿拉善盟蒙医医院院长。现公告如下:

01

选聘职位


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院长1名,阿拉善盟蒙医医院院长1名

02

条件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基本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十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或者其他领域管理工作经历,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两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现职副处级干部;(3)三年以上盟(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正科级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上一般应当满足任满一个任期的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满3年以上(1961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4.应当经过国家认可的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任职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任职后一年内完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7.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曾发生过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另有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所选聘职位的情形。

03

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12月7日

(二)报名方式及竞聘程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按要求填写《阿拉善盟公开选聘城市公立医院院长报名表》(一式三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0年以来获得的各级党委、政府及卫生、计生、科技部门颁发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原单位证明材料、推荐材料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于12月7日18:00前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盟党政大楼六楼1640室)报名,报名时要签订诚信承诺书。联系电话:(0483)8332405 。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选拔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准予参加公开选聘。

3.竞聘演讲和答辩。全盟选拔任用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竞聘演讲答辩评审工作,并组建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现场打分,当场公布分数。演讲答辩分为两部分,一是个人竞聘演讲,应聘人员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竞岗目的、对岗位职责理解、工作理念及任职后对医院现阶段及今后几年医院建设、发展、服务等设想进行陈述。二是现场答辩。根据应聘岗位需求由演讲答辩评审组进行提问并综合评价。

4.现场民主评议。演讲答辩环节邀请盟旗部分医院环节干部、盟卫生计生委环节干部、盟旗部分“两代表一委员”作为群众评委,对应聘者进行无记名测评。

5.组织考察。由盟选拔任用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及工作资料、实地走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形式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

6.综合评价。盟选拔任用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履历业绩、演讲答辩、考察结果等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7.确定和公示拟聘人员。综合评价结束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盟选拔任用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在阿拉善日报、阿拉善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聘任,聘任期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经公示如有不宜选聘情形的,不予聘任,所空岗位经领导小组审议后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04

薪酬待遇


公立医院院长薪酬待遇按照盟行署办印发的《阿拉善盟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管理办法》执行,实行年薪制,按照所在医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当年平均薪酬的3倍计算,并考虑医院的等级。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内蒙古卫生人才网

阿拉善盟选拔任用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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