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卫生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青州市卫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鲁卫办字[2018]172号)和潍坊市卫计委相关视频会议精神,本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环境整治为着落点,严格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医疗污水处理等工作,并于11月13日-19日,联合市环保部门,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督查。
期间共检查医疗卫生单位41家,涉及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检查发现,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大部份单位环保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并着力实施,二级以上医院相关资料归档完善,医疗废物、污水管理规范有序。检查组对各单位前期所取得的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资料归档不及时不规范、个别医疗机构环保相关设施设备配备不齐、环保相关知识掌握情况不佳、自查自纠力度不够等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和指导。
最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郑队长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卫生环保工作,坚持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对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全面督导、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信息报送,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取得实效。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确保医疗卫生单位各项环保工作落实到位,规范化运行。